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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房屋租賃平臺配置部工作管理規范
房屋租賃平臺配置部工作管理規范
1、目的
為加強部門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增強員工責任感與主人翁精神,根據本部門的工作性質特制訂本辦法。
2、術語和定義
本辦法所指“安裝”包括家具、家電及窗簾等配置物料的運送和安裝。
3、工作職責
3.1具體工作流程
3.1.1租客退房后,空房鑰匙經物業管理員交由配置部;
3.1.2配置部需與招商部在現場共同勘查后,商議該房是否需要清理舊家具、翻新及配置;
3.1.3勘查空房時有義務檢查房內燈具、水龍頭及其他原有固件的使用情況,及時向物業管理員報修;
3.1.4經與招商部商議后確定為原裝房的空房,配置部將鑰匙交由物業管理員安排保潔后,招商部接手招租帶看。
3.1.5經與招商部商議后確定要清理舊家具的空房,為加快翻新工作的開展,應盡快安排車輛和人手到現場清理。為控制成本,舊家具的清理應遵循少次多量的原則。
3.1.6經與招商部商議后確定要翻新及配置的空房,原則上配置工作按照“清理舊家具→安裝家電→安裝家具→配置床墊→安裝窗簾→裝飾”的順序進行。
3.1.7空房配置完成,配置部將鑰匙交由物業管理員安排清潔后,招商部接手招租帶看。此前該房不得出租,房門鑰匙由配置部暫管。對暫時交由配置部使用的鑰匙必須做好保管和使用登記工作。
3.2原則上規定工作時間內的安裝工作必須配備一個以上配置部人員在場監督。
3.3如房間已有租客入住,進場安裝前必須聯系租客,獲得租客同意后再進場安裝。
3.4安裝熱水器及空調等家電時,在場配置專員必須根據每個房間實際情況指導家電安裝位置,并在安裝完成后到場驗收和清走大件垃圾;家具安裝完成后,配置專員必須到場驗收并根據實際房型調整家具擺放位置。
3.5如無特殊情況,配置安裝完成后必須鎖好房門(特殊情況下可委托安裝師傅鎖門)以免配置丟失。
3.6配置安裝完成后必須由配置部人員在一個工作日內驗收。
4、工作權限
4.1配置部人員出外勤前必須在前臺登記外出事由與返崗時間。
4.2不得利用工作時間辦私事,不分內外勤。
4.3工作時間內必須嚴肅工作作風,杜絕懶散和拖拉現象。
4.4工作事項由主管安排,聯系供應商洽談等事宜由主管決定。
4.5需要部門經理簽字的單據由主管簽名,如報銷單、請假單、用車申請單等單據。
【第2篇】街道出租屋綜合管理(房屋租賃管理)站工作職責內容
1.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房屋租賃和出租屋綜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本站轄區房屋租賃市場管理工作。
2.協助公安、計生、工商、消防、安監、城管執法等部門對出租屋進行綜合管理。
3.協助出租屋綜合管理(房屋租賃管理)所做好私人《房屋租賃合同書》的登記和備案工作。
4.協助出租屋綜合管理(房屋租賃管理)所收取私人房屋租賃管理費和代征有關稅款。
5.負責轄區范圍內出租屋的檔案管理和有關信息的收集統計工作。
6.負責本站出租屋管理員隊伍建設與管理,及時向管理所領導匯報有關隊伍建設情況。
7.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3篇】房屋租賃管理所所長崗位職責內容
1.負責全縣房屋租賃管理工作,指導和規范全縣租賃市場,監督和管理全縣的房屋租賃行為。
2.主持全所工作并召集所工作會議。
3.帶領全所人員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上級指示精神。
4.負責與上級部門的請示匯報協調工作。
5.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抓好政治、業務學習。
6.做好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全部過程審查、收件、租賃手續費的審批工作。
7.組織掛牌上崗,接受群眾監督。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4篇】房屋租賃平臺物業管理員崗位職責
房屋租賃平臺物業管理員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
1)熟悉租賃合同、熟悉并掌握租賃相關手續的辦理
2)安排客戶洽談簽訂租賃合同并完成資產交接工作,包括資產交割、公司入駐通知、租戶合同簽署等
3)每月租金、物業管理費的催繳
4)每月租房水電費的繳納
5)將各項費用統計成表格并核算后交給會計審核
6)熟練掌握管理區域的各項數據信息
7)對租房各種問題(如保潔、水電等)的監督管理,將出現的重大保潔問題和維修問題及時上報至站長進行安排處理
8)負責公司資產安全的日常維護,對消防安全的管理
9)維護和協調好租戶的關系,記錄客戶投訴的問題并及時解決
10)重大問題上報物業經理,并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
11)積極參加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自覺學習有關物業管理的知識,提高個人素質
12)在規定時間做好周計劃表以及周總結表匯總至站長處
【第5篇】房屋租賃平臺維修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資產管理部工作手冊文件
――房屋租賃平臺維修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一、目的:
規范資產及租戶維修服務程序,確保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入戶維修服務工作。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管樓宇維修服務管理工作。
三、職責:
1.片區經理負責協調、督導維修服務工作的實施;
2.維修人員負責具體執行維修服務工作;
3.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統籌維修人員及維修服務工作的開展。
四、工作程序:
1.維修人員實施維修服務的基本要求
1)維修人員執行入戶維修服務工作時,要嚴格遵守《辦公環境及員工行為管理制度》相關規定;
2)維修人員入戶前,應先按門鈴(最多3次),如無門鈴可用手輕輕敲門(最多5次)。見到客戶是要先問好,簡潔說明事由,征得客戶同意,方可進入室內開展維修工作;
2.維修人員執行入戶維修服務工作時,要做到如下幾點:
1)自覺維護公司及客戶的權益,不做損害公司名譽的事;
2)不能不懂裝懂,遇到疑難問題要如實詳細匯報、請求支援解決;
3)嚴禁盲目安裝或亂拆、亂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或引起客戶投訴。
3.維修人員進行有償維修服務前,要做到如下幾點:
1)首先與客戶就工作內容進行溝通;
2)其次現場進行仔細勘察、設計好工作方案,并計算好有償費用,同時出示《有償維修服務收費價格一覽表》請客戶核對;
3)再次就工作方案征詢客戶意見,得到客戶明確同意后方可開展維修工作;
4)修過程中,如出現改動時,應征得客戶同意方可進行;如果不能滿足客戶得要求,則應向客戶解釋清楚并表示歉意,盡量取得客戶的諒解。
4.維修過程中控制噪聲降到最低限度,嚴禁在室內高聲喧嘩、吸煙等;
5.入戶維修服務基本流程
1)維修人員接到客服專員/片區經理傳遞的維修服務通知后,一般性維修應于盡快或于約定時間內趕到現場;跑水等突發性、緊急性的事件,應立即到達(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2)開展工作過程中,要把有礙操作的物品小心移開,并把一些可能受影響的物品遮蓋、包扎好(用塑料布或廢報紙等),做好物品防護、保護工作;
3)工作完畢后,維修人員應及時清掃工作場地:小的工作垃圾裝入塑料袋內,大的工作垃圾(如泥沙、磚頭、紙箱等)要搬到附近的垃圾桶(箱)邊上。用干凈的抹布擦拭弄臟了的各部位(如桌椅、墻壁、地面等)?;謴透鞑课辉瓉頎顟B(位置);
4)全部工作完成后,維修人員現場進行不少于3次的試驗;同時要給客戶講解應注意的事項,如果客戶有合理的不滿意要求,則應及時進行整改直至客戶滿意為止;
5)客戶滿意后,維修人員將《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單》/《有償服務維修單》填寫完畢,禮貌地請客戶在單上簽字確認。如果客戶對此次有償服務的收費有異議,維修人員應告知業主撥打服務站電話,向客服專員咨詢和確認收費標準;
6)維修人員離開客戶家時,應禮貌向客戶道別、謝謝客戶對工作的支持。
6.維修人員每日下班前半小時,將當日的《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單》/《有償服務維修單》整理完畢后交客服專員對照《報修記錄表》審核及存檔;
五、相關記錄(表單):
1.zc-qr-030《報修記錄表》
2.zc-qr-009《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單》
3.zc-qr-010《有償服務維修單》
六、支持文件
1.《辦公環境及員工行為管理制度》
【第6篇】房屋租賃平臺鑰匙管理工作制度
資產管理部工作手冊文件
――房屋租賃平臺鑰匙管理工作制度
一、目的:
提高在管樓宇的公共及分戶鑰匙管理工作的質量,確保鑰匙的完整安全、標識清楚、分類保管、記錄齊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資產管理區域內服務站各類鑰匙的管理工作。
三、職責:
1.片區經理負責在管樓宇各類鑰匙的移交與接收工作;
2.客服專員負責在管樓宇各類鑰匙的分類、標識更新、整理、借用與回收相關工作;
四、工作程序:
1.鑰匙接管、移交:
交接房屋時,片區經理驗收、核對、確認租戶入戶門、公共設施、設備等所有鑰匙,確認鑰匙的房號、編號、數量,并做好相應標識管理;
2.鑰匙整理與保管:
客服專員按樓號、房號來區分鑰匙管理,標清鑰匙樓號、房號等編碼并整齊有序地放置在相應鑰匙柜中,并在鑰匙柜貼上標簽,加以注明;
3.鑰匙的移交及盤點均需填寫《鑰匙盤點移交登記表》,由鑰匙移交人、接收人或盤點人簽名確認。
4.客服專員應對鑰匙柜內的標簽和鑰匙編號進行不定期檢查,如發現標簽、編號脫落或模糊不清時應及時更新。
5.鑰匙借用與歸還:
1)當其他部門因工作需要借用鑰匙時,客服專員應進行身份核實,然后指引其詳細填寫《鑰匙借用登記表》,并簽名確認;
2)鑰匙不允許向公司之外的其他單位或人員借用,如公司之外的其它單位或人員因工作確需使用鑰匙的,客服專員向相關部門核實情況后,由片區經理詳細填寫《鑰匙借用登記表》后簽名借用和歸還,片區經理在使用鑰匙過程中嚴禁將借用的鑰匙交與公司之外的其他單位或人員;
3)在辦理鑰匙歸還手續時,客服專員應認真核對鑰匙數量及匹配性,在對應的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然后,按鑰匙棟號編碼整齊有序地放置在相應鑰匙柜的相應位置上;
6.已入住住戶在自愿情況下簽訂《住戶應急鑰匙托管聲明》后,可托管鑰匙用于緊急情況處理;已入住房屋的鑰匙非緊急情況或非入住客戶要求的情況下不允許外借;
7.片區經理借用于招租帶看的空置房屋鑰匙原則上當天借用當天歸還,最遲歸還時間不能超過次日;
8.配置部借用于翻新配置的空置房鑰匙最長借用時間不能超過七天,超過七天的需重新辦理續借手續;
9.其它借用的鑰匙必須當天借用當天歸還,如鑰匙借用人未如期歸還,客服專員必須及時向借用人催還鑰匙;對于催告后仍未按時歸還鑰匙的及時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或上級領導匯報;
10.客服專員每天17:30-18:00認真核對《鑰匙借用登記表》相關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匙超時借用鑰匙的應及時致電借匙人或借匙部門要求其將鑰匙歸還,并做好相應記錄;
11.所有鑰匙一經借用,必須詳細填寫樓號、房號、數量、用途、借用人、聯系方式、借用日期于《鑰匙借用登記表》上,嚴禁缺項或漏填;
12.服務站所有鑰匙箱管理責任人為客服專員,日常必須保持上鎖狀態,除客服專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從鑰匙箱內拿取鑰匙;客服專員每月月底前進行一次鑰匙盤點工作,確?!惰€匙盤點移交登記表》上鑰匙清單與鑰匙實際情況一致,確保鑰匙的完整和齊全;
13.服務站任何鑰匙一旦發生遺失,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所丟失鑰匙的鎖具須填進行調換或換新處理,調換或換新處理的相關費用由鑰匙丟失的責任人承擔,公司視情節另行給予處罰處理;
14.資產管理部每周對鑰匙管理情況進行抽查,保證鑰匙齊全、完好,記錄齊全。鑰匙保管人員須做好鑰匙交接與盤點工作后才允許調動、離職。
五、相關記錄(表單):
1.zc-qr-032《鑰匙盤點移交登記表》
2.zc-qr-033《鑰匙借用登記表》
3.zc-qr-034《住戶應急鑰匙托管聲明》
六、支持文件
無
【第7篇】房屋租賃維修服務管理制度
資產管理部工作手冊文件
――房屋租賃維修服務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范住戶報修及公共設施設備報修處理工作,保證維修工作及時、有效、有序的開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各種接報修工作的處理。
三、職責:
1.客服專員負責報修信息的記錄與傳遞、結果確認、信息盤點上報、有償維修收費、報修回訪工作;
2.片區經理負責日常巡檢的報修工作及具體報修工作的組織、檢查與協調;
3.資產管理部負責《有償維修服務收費價格一覽表》的編制與呈批工作;
4.維修技工按公司服務標準負責維修服務的具體實施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租戶報修信息受理:
1)報修信息來源--租戶報修、員工報修、其他人員報修;
2)報修記錄--客服專員在5分鐘內記錄報修內容(包括:租戶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報修的具體內容、發生部位、預約維修時間、報修信息記錄人等),填寫在《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單》/《有償服務維修單》中,并在《報修記錄表》上登記。
3)信息傳遞--表單填寫完畢后,客服專員及時向所屬服務站維修技工派單并在《報修記錄表》上做好登記;
2.報修處理:
1)維修類別--不收取費用的公共維修類、收取費用的有償維修類。
2)有償維修界定--戶內燈具、開關、插座、門鎖、龍頭花灑、軟管等在租戶承租入住前檢查狀況是完好的,入住后出現損壞的屬有償維修服務;家私電器(床、柜、桌、椅、熱水器、空調等)自然老化的不屬有償維修服務(人為原因損壞的除外),空調加冰種在入住1個以內的不屬有償維修服務(已入住超過1個月以上的按入住時間每個月公司承擔10%有償維修服務費標準計算);
3)維修實施--維修技工領取《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單》/《有償服務維修單》后,攜帶相應工具及材料,按照約定上門維修時間提前5分鐘到達現場;未約定維修時間的,緊急維修情況的(停水、停電等影租戶正常生活及其它存在危險隱患的情形)10分鐘內到場處理,非緊急維修情況的按片區經理要求兩天內完成維修處理。
4)報修問題處理結果--維修完成后片區經理/住戶檢驗維修結果并在《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單》/《有償服務維修單》上簽字確認,維修技工于當天下班半小時前將單據交客服專員登記及存檔。
5)有償維修費用--有償維修費用由客服專員專責收取并出具財務部發放的專用收據,每周星期一由客服專員核對費用后繳納至財務部。
6)客服專員每月3日前統計上月有償維修數據,填寫《有償維修匯總表》,呈交行政管理部。
3.維修回訪驗證及跟蹤:
1)客服專員根據返單內容按《客戶關系維護工作制度》中規定的相關回訪事項進行回訪,并將回訪中不合格項進行再次跟蹤處理。維修回訪必須'一事一回訪',回訪形式可采取電話、微信、面談等方式。
2)客服專員須每日查看、審核《報修記錄表》的記錄、處理過程;對超過兩日未處理、因費用或其他責任問題不能明確處理時間及責任人的報修項目,移交片區經理跟進處理。
五、相關記錄(表單):
1.zc-qr-030《報修記錄表》
2.zc-qr-009《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單》
3.zc-qr-010《有償服務維修單》
4.zc-qr-031《有償維修匯總表》
六、支持文件
1.《有償維修服務收費價格一覽表》
2.《客戶關系維護工作制度》
3.《維修服務工作標準》
【第8篇】房屋租賃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屋租賃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為規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滿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實現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預防與減少合同遺失的發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擬定以下制度,自頒發日起執行:
一、領取人(簽約人)須熟讀理解合同條款,全面準確地填寫合同。
二、各區域的合同編號均有分類(例:*村合同編號為*00000、l為lt00000、以此類推)、禁止交叉錯亂使用合同。
三、領取合同須登記簽名,禁止個人擅自領取合同。已簽合同須附上身份證復印件等有效證件。填寫合同必須正筆填寫、請勿留空。如有文字數字填寫不清晰不規范將被拒收。填寫注意事項請參考合同樣本。交回合同(填寫合同交回登記表),待合同專員對合同進行審查簽名后證實合同已交回,后由合同專員辦理存檔工作。
四、已領取合同期限為三個工作日,如合同未能按時上交視為逾期合同,需上報逾期原因同時禁止領取新合同。交齊清零后方可領取;如合同遺失、則罰款100元/份;作廢合同需一式二份同時上交,不齊全則罰款50元/份。
五、(房客合同)簽合同時提醒住客保管好合同、退房房客需攜帶合同及押金收據方可退還押金,遺失者概不退還押金。
六、簽約人對合同有保密義務。
行政管理部
20**年**月1日
【第9篇】大學后勤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z大學后勤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為加強和規范后勤范圍內的房屋租賃,根據泰綜治辦[2006]12號關于《泰城房屋租賃市場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學校構建和諧校園的要求,經研究制定本辦法:
1、后勤各單位房屋租賃不得影響本單位承擔的后勤服務和保障工作,同時要按照學校相關要求,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科研和校園環境。
2、后勤各單位房屋租賃須上報后勤管理處審批同意后,方能與承租方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將復印件報后勤管理處備案。
3、房屋租賃合同,統一使用由后勤管理處制訂的合同樣本。
4、房屋出租合同均為一年一簽,租期超過一年需報請后勤領導班子批準。
5、承租方應有校內副處級(含副處)以上干部擔保,并按一季度的租金標準繳納擔保金(承租方如無擔保人,應按兩個季度的租金標準繳納擔保金),擔保人 與承租方共同承擔承租方違反合同條款的一切責任。
6、沿街房屋的經營權統一由泰安市山東農業大學勞動服務公司負責,并接受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處、后勤管理處的管理和監督。
7、承租方要有經營范圍內的一切合法證件,出租單位要留有證件復印件。
【第10篇】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模版
1.對規劃區內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進行現場勘測,并逐戶登記、造冊。
2.對出租房屋的協議進行審查、認定權屬,確認其是否具備出租資格。
3.簽訂統一的房屋租賃合同,頒發《房屋租賃許可證》,并進行存檔。
4.對有效期滿的租賃許可證換發新證。
5.發布規劃區內房地產租賃供求信息及不同區域內房地產租賃價格信息。
6.根據房屋所有權人的委托,代管房屋、代為進行租賃管理。
7.檢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況,防止違法行為發生。
8.調解承租雙方的合同糾紛。
9.宣傳、貫徹、執行房屋租賃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常識。
【第11篇】某物業公司房屋租憑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范圍
本協議規定了本單位房屋租賃的安全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本單位以及單位物業管理范圍內的場所。
二、總則
為落實我院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根據房屋租憑安全管理辦法的原則及有關規定,制訂本標準。
三、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
——《廣州市消防條例》
——《廣州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四、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合同要求;
2、甲方與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時,必須簽訂安全、防火、治安協議。協議中應明確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等內容及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范部位、安全設施(消防管線、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并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消防管線)進行檢查;
五、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要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
3、乙方動用明火必須經出租方主管部門審核,動火必須符合《上海市消防條例》的規定,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監督,配備消防器材;
4、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后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范;
6、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7、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8、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報甲方備案;
9、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志、安全設備(如滅火器材)的設置,并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11、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12、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3、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4、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15、雇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6、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17、租賃期間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18、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19、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12篇】教工小區住宅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教工生活小區住宅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為了保證**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維護小區的安全穩定,保護住戶以及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及學校相關文件內容,特制定本規定。
一、z科技大學**小區物業管理中心為**小區房屋租賃事務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房屋租賃的組織協調等綜合管理工作。
二、凡擬出租房屋的房主或代理人須按以下程序辦理房屋租賃手續。
1、房主出租房屋時,首先應向房屋租賃事務的主管部門(物業管理中心)保衛部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相關要求的,領取填寫《住房租賃協議登記備案表》。
2、出租戶與承租戶達成初步協議后,雙方持《住房租賃協議登記備案表》到物業中心保衛部進行登記,并按規定簽訂《安全責任保證書》和辦理《暫住證》等治安手續后,方可簽訂《住房租賃協議》。
3、《住房租賃協議》簽訂后,由物業中心保衛部將租賃信息告知綜合部,綜合部將按照規定調整住戶的物業收費標準。
三、相關管理規定。
1、承租戶與出租戶雙方,在簽訂《住房租賃協議》時,承租方應給房屋租賃事務主管部門一次性繳納50元管理服務費。否則,房屋租賃事務的主管部門有權通知相關部門拒簽協議。
2、承租人在辦理簽訂《安全責任保證書》和《暫住證》等治安手續時,需繳納500元物業保證金(由保衛部收繳后暫存校財務處),在終止租賃關系時,如無違約、違法犯罪行為,不欠交物業管理等費用者,如數退還保證金。
3、凡承租者非本校教職工的(房屋所有人的父母、子女除外):物業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水、電、暖、電梯費、機動車輛停占費用加收80%。
四、房屋租賃協議變更或者終止的,出租人應當自協議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租賃事務主管部門(物業管理中心)保衛部辦理變更、注銷登記手續。在房屋租賃協議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承租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房屋租賃事務主管部門(物業管理中心)保衛部,并到保衛部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出租人應將**小區物業管理規定的各項內容告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須認真遵守。
六、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內從事任何經營活動,更不得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七、向境外人員出租房屋,或者承租人留住境外人員的,出租人、承租人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國家安全管理的規定。
八、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擅自將房屋分租、轉租。在房屋需要裝修時,不得擅自對共用部分的水、電、暖管道和線路進行改動。承租人如發現房屋及配套設施的共用部分損壞現象,應及時通知相關管理部門。
九、對違反下列行為的,依據《z省城市居住區物業管理條例》由物業管理中心或公安機關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1、出租人、承租人未按照本規定辦理房屋出租手續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物業部門不予提供物業保障。對拒不接受處理的,從出租人工資中扣除。
2、承租人使用租賃房屋時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給與警告,并責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拒不接受處理的,從出租人工資中扣除。
3、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已經規定行政處罰的,由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辦法由房屋租賃事務主管部門(**小區物業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十一、本規定從學校批準后開始實施。
【第13篇】興嘉物業房屋租賃工作管理制度
嘉興物業房屋租賃工作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房屋租賃工作,確保租賃計劃目標的實現,在原有相關制度的基礎上,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責
1、經營部負責房屋租賃業務的實施和跟蹤;
2、財務部負責相關費用的核收;
3、房管員負責房屋及室內設施、鑰匙的交接。
二、工作程序
1、租賃洽談
根據房屋的位置、面積、價格、租賃期限等與來訪者進行洽談,同時記錄于《租賃來電來訪記錄表》中,并跟蹤至租賃成功或對方取消租賃意向。要求到現場看房者,經營部安排并陪同看房。商業經營房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租賃。
2、協議擬定
根據雙方達成的條件,擬定《房屋租賃協議》。承租方需出示身份證或政府批文或工商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并提供證件復印件。
3、出租會簽
填寫《房屋出租會簽單》,并將擬定的《房屋租賃協議》及證件復印件附后按順序送交各會簽人,各會簽人對該房的出租以及《房屋租賃協議》無異議后簽字。
4、協議簽訂
根據簽署完畢的《房屋出租會簽單》,由協議雙方簽章,并加蓋騎縫章。
5、房屋交付
房管員接到簽署完畢的《房屋出租會簽單》后,現場填寫《出租房屋驗收交接單》,并確認無誤后向承租方交付租賃房屋的鑰匙。
6、租金催繳
每月底向承租方送發《交款通知書》,如無法書面送達的,需電話通知,并做好記錄。對逾期未交款的承租方,每日進行電話或現場催繳。如需采取強制措施的,需提前經領導同意并書面通知承租方。
7、協議變更
在協議實施期間發生的有關價格、面積、期限等的變更,如屬我方提出的,應經公司領導批準后通知承租方,并做好記錄;如屬承租方提出的,應提供書面的文件,按協議的評審程序重新審批。
8、協議終止
協議租賃期限結束,不再續租的,由經營部填寫《退房會簽單》,按順序報會簽人簽署意見后退房。協議期間停租的,按協議條文執行。
①房屋回收
承租方退房的接收由房管員按房屋交付時的《出租房屋驗收交接單》的項目進行現場驗收。若房屋經過兩次裝修,對房屋的主要設施(墻面、地板、窗口、水電設施等)進行重點驗收,正確填寫《出租房屋驗收交接單》上的歸還驗收記錄。協議外的情況報公司領導處理。房管員驗收合格后收回鑰匙,并在《退房會簽單》上簽字。承租方搬離時,房管員應在現場提供適當的幫助及監督其搬離,防止造成公司利益的損失。
②費用結算
承租方退房時要將所有應交費用結清后,方可將押金退還。經營部負責協助承租方辦理退房手續。
9、收費月報
每月10日前填寫《出租房屋租金收取統計月報表》,經財務確認后報經理。
10、租況明示
按承租的變化情況及時更改及編制《租賃情況一覽表》。
11、工作回訪
經營部在每月催繳租金的同時,征求承租方對租賃工作的建議或意見,做好記錄并負責落實。每年至少組織兩次承租方意見調查活動,由承租方填寫《房屋租賃服務工作意見書》。
三、管理規定:
1、租賃工作必須嚴格遵循先立協議后進駐、先交費后后交房的原則,如出現違反本制度規定程序的行為,追究當事人責任;
2、房管員為待租房鑰匙的管理者,僅憑簽署完畢的《房屋出租會簽單》及規定手續交接鑰匙。如出現未按程序交接鑰匙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3、凡出現租賃戶欠費時間達20天者,經營部負責強行責令其停止租賃;如出現欠費達30天者,經營部負責與租戶解除協議。(本條需在合同中注明);
4、每套出租房租賃押金不低于該房月租金額。
四、相關記錄
1、《租賃來電來訪記錄表》
2、《房屋租賃協議》
3、《出租房屋驗收交接單》
4、《交款通知書》
5、《出租房屋租金收取統計月報表》
6、《租賃情況一覽表》
7、《房屋租賃服務工作意見書》
8、《房屋出租會簽單》
9、《退房會簽單》
其中2、3、8、9項原件在檔案室存檔。
五、本制度相關條款適用于場地出租、車位出租、商業條幅懸掛等。
【第14篇】小區房屋租賃轉讓管理規定
小區房屋租賃、轉讓管理規定
為保障房屋租賃、轉讓管理秩序,維護業主的正當權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以及房屋租賃、轉讓法律規定,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房屋租賃雙方必須按公安部第24號令《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市公安局《關于加強暫住人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通知》和雨花區政府《關于切實加強私有房產稅收管理的通告》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房屋租賃雙方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租賃手續:出租物業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處,填寫《房屋租賃申請登記表》,并須將與承租方簽訂的租房協議及承租方的有效證件復印件交管理處備案,業主對物業仍負有連帶責任。
三、業主應向承租人告之“業主公約”及業主手冊中本小區的各項有關規定的內容,承租人應遵守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小區的各項規章制度,承租戶應按規使用物業。
四、物業出租時,水電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可由承租人交納,如承租人未能按時繳納相關費用時,業主將承擔連帶支付責任(業主與承租人約定由業主承擔相關費用的,從其約定)。
五、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前一周內到管理處確認是否續租,若租賃終止,承租方搬離小區時,須由業主到場方可搬離。
六、物業轉讓時,轉、受雙方都應到管理處辦理轉讓后的物業管理服務手續,轉讓方應將“業主公約”、“業主手冊”、“房屋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等物業資料移交受讓方,結清轉讓前應由轉讓方付清的費用,辦理“維修基金”結算過戶手續。管理處未同新業主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前,原業主仍對其物業負有全部責任。
【第15篇】小區房屋租售管理規定
小區公共管理制度:房屋租售管理規定
●根據政府有關規定,特將園區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指定如下:
出租人須申領《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許可證》并與派出所和承租人簽訂《出租屋治安責任書》后,方可出租房屋。
遵守國家有關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規,落實'誰出租,誰負責'的治安連帶責任,自覺服從和配合公安機關的檢查管理。
不得將房屋租給來歷不明、身份不明的人居住和使用。要維護好自 己出租房屋的治安秩序并經常檢查、修繕出租屋安全設施。
租住人員在入住時應該核對其居民身份證,同期簽訂《租住人員治安責任書》,并督導其在三天內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并立即登記在《出租屋暫住人員登記表》內,按規定時間向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督促租住人員自覺遵紀守法,如發現租住人有違法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報告,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維護出租屋的治安秩序,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和刑事案件、處理治安災害事故。
出租人(業主)須承擔該出租屋所欠的水、電、管理費或發生的其他費用。
房屋出租人應當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二天內,將物業出租的情況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凡園區內的業主在進行房屋出租、轉讓、饋贈或以其他形式變賣時,必須在上述行為發生完后半個月內與新業主一起到本公司辦理轉名登記手續,登記時要提供的有關資料及相關事項作如下說明:
新業主憑房產證或預售房地產轉讓登記記錄、身份證、相片等辦理登記手續。
新業主須同原業主劃清各項費用,包括管理費、水費、電費、電話費等費用。
●凡進行房屋出售、轉讓、饋贈或以其它方式變賣而未到本公司辦理有關手續的,本公司將視時下業主為該房產權所有人,此房所發生的費用由時下業主承擔。
●所有因房產出售、轉讓、饋贈、抵押、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變賣等處理而成為受讓人的,享受其相應的權益,同時也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遵守一切管理規定。